1.依據「臺灣教育部與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國際事務署間語言教學助理交換合作備忘錄」辦理。
2.詳如教育部115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5004A號通告。
3.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245),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