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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華語中心誠徵兼任教師1名

  1. 徵聘華語文教學兼任講師()以上教師1名,請有意應徵且符合資格條件者於114331日前,提供應徵資料至指定電郵信箱。
  2. 聘期起迄:114 81日~115131 (續聘與否視教學表現及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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